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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歌手含笑拖欠购车款一案审结。丰台法院在含笑未到庭的情况下缺席审判,判处含笑偿还远景盈拓公司为其垫付的56万余元汽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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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含笑欠车贷成被告 担保公司两年前注销 记者近日获悉,歌手含笑及其任法人代表的北京维多利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因逾期没有偿还买莲花跑车的贷款,被经销商告到丰台法院。记者昨天登录北京市工商局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意外看到维多利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早在2002年9月30日就被吊销执照的警示信息。 北京远景盈拓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在起诉书中称,2003年3月9日,该公司与含笑签订《贷款购车合同》,向含笑销售莲花牌跑车一辆,价款为69.8万元,首付款为14万元,其余55.8万元由含笑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申请五年期个人消费贷款。北京维多利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承诺为该公司的担保行为承担连带反担保责任。2003年3月10日,含笑与建行西四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建行西四支行向含笑提供贷款55.8万元,借款期限为60个月,每月应还本息共计10535.77元;远景盈拓公司为含笑的贷款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来建行西四支行如期放贷,含笑却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自2003年7月至2004年11月,已累计拖欠十七期还款。远景盈拓公司按借款合同的保证条款,代含笑偿还全部剩余贷款本息合计576614.12元。因此该公司起诉请求含笑偿还此款,维多利文化中心承担连带责任。 |